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我省日前公布了首批10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。其中,松源镇宝坑村的梅州市宝鑫家庭农场入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。
据了解,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有严格要求,需具备主体合法、设施完善、人员稳定、规模适度、管理规范和效益明显等条件;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,实现土地产出率高出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30%以上;农业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%以上,上年度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人均纯收入相当于或高于本县(市、区)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;对周边农户有明显带动作用;实现清洁生产,废弃物集中清理、资源化利用,呈现出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性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,原则上每两年依据认定条件要求,对已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一次监测。